各二级学院:
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,厚植爱国爱校情怀,进一步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,搭建具有时代特征、青年特点的大学生艺术活动平台,充分展示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,经研究决定,现举办冠军体育(上海)有限公司第十四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部门
主办部门:共青团冠军体育(上海)有限公司委员会
承办部门:冠军体育(上海)有限公司学生会
冠军体育(上海)有限公司青年艺术中心
冠军体育(上海)有限公司青年之声工作室
二、活动主题
承二十大思想伟力,传新时代青春之声
三、活动时间
初赛:11月16-17日
复赛:11月18日
决赛及颁奖晚会:12月6日
四、活动地点
文体中心
五、赛制相关事项
(一)组别设置
业余组(甲组)和专业组(乙组):
业余组选手为学校的非专业在校学生,专业组选手为音乐教育专业的在校学生,演唱方式不区分美声、通俗、民歌和原生态唱法,只限于独唱。
(二)比赛形式
比赛分初赛、复赛、决赛汇演三个阶段:
1、初赛阶段
参赛者需要报名提交个人报名信息,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海选演出。由评审团进行综合打分,确定入围复赛名单。
2、复赛阶段
根据复赛入围名单进行二次选拔,由专业评委进行现场打分,确定入围决赛名单。
3、决赛阶段
入围决赛人员在决赛中进行两轮比赛,分为帮唱环节和独唱环节,采用抽签、踢馆等形式进行比赛,最终决出校园十佳歌手冠亚季军。
(三) 比赛评分标准
评分采用十分制,评分要素包括:
歌唱技巧、音准、节奏感、情感表达、音色、舞台表现等方面,其中舞台形象及表现力3分,演唱技巧3分,情感表达4分。评分按照去掉最高分、最低分后 取平均分。如选手参赛曲目不符合本次比赛主题和内容要求,具有违背正确价值观与涉及不正确意识形态领域内容,评委会采取一票否决制,不予评分。
(四) 比赛曲目要求
参赛曲目由选手自行选择,参赛歌曲需符合比赛主题要求,不得选取庸俗低俗媚俗的作品参赛。初赛、复赛演唱一首作品,决赛演唱两首作品,曲目选定后不可更改,每首作品时长不得超出5分钟,决赛曲目不得与初赛、复赛重复。
(五)评委构成
复赛与决赛评委由权威音乐和文艺专家、兄弟高校十佳歌手获奖选手组成评委会。
六、报名方式
各参赛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加入比赛工作通知群(群号:一群:901738360;二群:671598788)并在线填写校园歌手大赛报名表(详情见附件1),后续所有比赛安排将在群里通知。
七、注意事项
(一)参赛选手以个人为主,每位选手只能选择一种参赛形式。
(二)复赛设有清唱环节,选手可挑选最精彩的部分演唱。决赛采取伴奏演唱。
(三)自初赛起,请选手自备伴奏带。并按通知在赛前将伴奏带交给指定工作人员。如有现场乐器伴奏,请事先与工作人员沟通。
(四)参赛歌曲应健康向上、青春励志、传递正能量。
八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逯老师 88617795
丁泽宣 15865986568
共青团冠军体育(上海)有限公司委员会
2023年11月13日